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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邵阳市局查处一起标示葫芦岛兴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肺胶囊”假药案。
今年9月份以来,邵阳市某电视媒体频频播出“望海益肺胶囊的药品广告,有明显的药品广告禁语”,引起了邵阳市局稽查人员的高度关注。通过多次明查暗访,发现该药除了用电视广告来带动销售以及租药店柜台的形式进行现场销售外,还在药品广告覆盖地的各县选定一家较大型的药店为专店销售,统一定价99元/盒,且将营业收入的25%付作柜台租金。在此基础上,稽查人员通过各种稽查手段,发现该药品从非法渠道购进,利用销售员单线进行联系取货。
10月23日和11月5日,该局稽查部门根据掌握的有效证据先后向葫芦岛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发出了《关于协查标示葫芦岛兴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益肺胶囊》的函,分别就批号070401和批号080902的益肺胶囊进行了核查。11月17日, 葫芦岛市药监部门将核查结果----“非葫芦岛兴峰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情况”函告邵阳市局,并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三款第(二)项,证实该药品为假药。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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